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天津男子张凡(化名)被指为骗保,在泰国普吉岛杀害妻子。今年1月,张凡被普吉府检察院以“蓄意谋杀罪”控至普吉府法院一案,又有最新进展。今日(2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独家获悉,由天津警方向普吉府警方提供的张凡涉案证据:张凡曾伪造妻子签名,投保11份,保险额总价值2676万元。这些证据将在第一次庭审时,由普吉府检方提交至普吉府法院。
2018年12月13日上午,张英(化名)父母与其他亲属一同前往滨海新区永定塔陵。按照当地习俗,当天是张英的“五七”。新京报记者 王飞/摄
天津警方:涉案保单总额2676万元
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张凡涉嫌保险诈骗案(涉案保单)”明细目录显示,张凡曾以自己和妻子张英(化名)的名义,在11家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大额保单,投保额274649元,保险额总价值2676万元,被保人显示均为“张英(化名)”,受益人均指向“张凡”,险种涉及11种。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11份保单的投保时间,集中在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0月9日,即事发前几个月。同年10月29日,张凡妻子张英的尸体,在普吉岛一家位于悬崖的度假酒店房内泳池里被发现,附近无监控覆盖。
此外,根据家属提出的其他6家疑似张凡曾投保的保险公司,民警到这6家人寿公司总部调取相关保单信息,经查询,未发现有效保单合同。
男方聘请泰国律师做减刑辩护
另据一份由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文件检验鉴定书显示,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侦支队一大队送检的7份检材(注:张英名下7家不同险企的7份保单),与样本上写有的字迹(注:“张英”),不是同一人所写。另有一份检材(注:保单)上3处需要检验的“张英”姓名字迹,与样本上写有的字迹是同一人所写。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受害者张英的泰国代理律师处获悉,法院约原告方(检方)和被告及其律师于2月18日到庭,协商第一次开庭时间。此前,原定于2月6日确定第一次开庭时间,因张凡否认“杀妻为骗保”的指控,法院遂调整到了2月18日。此前,泰国警方和检方已以“蓄意谋杀罪”起诉张凡,若罪名成立,其将被判处泰国最高量刑,即死刑。
今日下午,张英亲属向新京报记者透露,被告人张凡的父母已在泰国聘请了当地专业辩护律师,他将在此案庭审中,为张凡做减刑辩护,即否认泰国检方对其“蓄意谋杀”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