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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柴劣火刷屏之后
2019-01-13 来源: 】 浏览:次 评论:0

 原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主笔、《网络传播》执行主编、无界传媒执行主编黄志杰1月11日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上发表此文,将甘肃武威官场和媒体之间的几次冲突与几位甘肃官员落马事件穿插在一起,引发广泛关注。截至发稿,文章在原公众号已获得超过3.5万点赞。


文章借鉴了财新网、《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新华社、侠客岛等18家机构媒体及自媒体的报道、评论,财新网资深记者王和岩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称该文“利用付费阅读壁垒,就可以攒吧攒吧炮制出爆款来”。


黄志杰随后以参考信息已列明出处、信源来自多家报道而非只参考一家、文本采取独家叙事手法并结合大量个人经验,作为对抄袭指控的回应。


此事再度引发舆论关于洗稿与抄袭的边界乃至自媒体时代的商业模式、新闻立法等话题的讨论。多名资深媒体人、自媒体从业者以及学者,对寻找中国创客讲述了他们的观点。


【算不算洗稿】


有观点认为,报道应该是基于采访的,整合别人的采访资料再形成自己的叙事,是明晃晃的抄袭,也有观点认为,《甘柴劣火》一文不应被扣上“洗稿”的帽子。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副主编、天津记者站站长张国:

拿走了别人获得的事实,还不让人抱怨?


严肃新闻人在这个时代是“落伍”的,因为费了半天劲、花了很大成本去采访,又不敢夹叙夹议夹联想(严重违反新闻操作),有很大可能不会火。


记者最核心的能力是拿到事实和叙事两种能力。拿着别的媒体付出巨大成本获得的事实,自己重新叙事,以为就是原创了吗?这样要是不违规不侵权的话,很多人都能干。


有观点认为黄志杰的文章是发表在个人公众号上且没有经营行为,不能算抄袭,我认为并不是说媒体抄媒体才算抄袭,个人抄媒体就不算了。如果黄是发个人朋友圈或者在饭桌上把这件事讲给朋友听,没问题,但这篇文章是公开发表的,他又获得了打赏和粉丝,这难道还不算利用别人的信息来获利吗?(记者 蔡浩爽)


某网站记者:

根据公开信息二次创作不能算原创


就算把二十篇成型的稿件凑在一起,用自己的话和逻辑组织一遍并注明出处也叫洗稿,不能算作原创。


一个现实情况是,这种稿件现在大量存在,有时候还很受欢迎。对于现在的自媒体,无论从采编权还是效率上看,通过裁剪网上媒体公开素材创作稿件是成本最低且效益最高的方式。


其中,“兽楼处”、“老道消息”都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他们的文章一看就是做了大量素材收集,可读性、传播性很强,所带来的影响力甚至远远超过原有报道。


但一个问题是:这年头整合稿件,在文章中有个中心思想,就可以叫做原创了吗?这个操作方式和三分钟看一部电影,三分钟看一部电视剧有什么区别?


新闻报道不是单纯的文学创作,报道新的东西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才是值得被人尊敬的,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永远是提供独家的信息,新闻报道者的关系网、洞察力、反应甚至坚韧体力从来都相当重要,甚至比文字能力更为重要。(记者 万珮)


真实故事计划创始人、前《南方周末》资深记者雷磊:

在媒体界说不清,但在影视圈早就清楚了


我觉得这个事情比“洗稿”要复杂。事件的双方实际上都是前媒体人,这意味着这里面的内容问题,原本是有一些共识可以用来解决这个纠纷,包括呦呦鹿鸣也给出了一些版权介绍来规避可能的纠纷。


但问题在于,财新的稿子是付费产品,呦呦鹿鸣付费看完之后,再转述出去,就可能成为了一种商业行为。因为大家都知道,公众号写好了,是可以用作商业用途的。因为一个可能的商业活动,去伤害别人的商业行为,这才是问题的核心。所以,呦呦鹿鸣的辩解我觉得有点鸡贼。


打个比方,你去电影院付费看了一场电影,然后你用手机拍了视频,剪出来了一个抢鲜版放到网上。核心的材料都是别人的,然后你说致敬,影视圈的人肯定都不会认。


抢鲜版伤害了原版电影的商业模式,这是肯定的,要是这个抢鲜版,既积累了用户,又用作商用,自然是不妙了。


所以这个问题在媒体界还是个新鲜事,影视圈的话,早就清楚了。(记者 薛星星)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硕士李忠利:

指责洗稿言过其实,更像是历史底稿的再叙事


指责文章洗稿,言过其实,它更像是“历史底稿的再叙事”,也是进化选择后时政新媒体写作的最适宜形态。


王和岩说文章“不采访”“不花成本”“攒吧攒吧”就能成为爆款,不太对。目前最有影响力的时政新媒体公号每天都在靠“攒吧攒吧”营生,不是不想采访,是信息搜索的雷达被关闭。


其次,文章是基于甘肃事件的丰富、延展和再架构,立意在于“媒体和官场的持续冲突”,基于此,作者也进行了丰富的个人化叙事和表述,文章背后,特有个体的经验和资源。


再者,可以明显感受到原作对参考文章来源机构、作者的尊重,这不像“洗稿”的姿态,反倒像共同体内的认同、接续和助力。


香港端传媒是一个付费阅读的独立媒体,但是对一些文章,它会开放阅读,因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维系公共利益是媒体的荣光,在共同目标面前,同行的“条件反射”更该是“守望相助”。(记者 蔡浩爽)


【媒体公益性和商业化的边界在哪儿?】


在此次事件中,黄志杰在稿件中引用了财经付费阅读的内容,爆款文章让新闻事件中的更多细节为人所知,这也引发了大家对于媒体公益性和商业化边界的讨论。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新闻传播学者黄典林: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两者间的平衡应当有弹性


关于这篇文章是洗稿文的争议,我没有去具体核实。果真是,当然要谴责,尊重原作者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在技术上要做到规范诚实,清晰标注新闻来源,是最起码的职业操守。


不过,我们要注意的一点是,新闻作品与虚构类作品不同,其中涉及诸多公开的事实,相比原作者的构思、叙事方法、观点等创造性内容,如果只是引用已经公开的事实信息的话,在多大程度上算是洗稿,这需要业界形成基本的规范,达成共识,否则今后这类纠纷难免还会层出不穷。


同时,这次争议也提出了一个老话题:新闻的商业性和公共性如何平衡?尤其是现在这种复杂的媒体格局下,这个问题尤其突出,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财新这样的传统媒体机构能否自行运作或以版权合作的方式授权其他自媒体来提高自身原创作品在社交平台上的转化率和传播度?财新全面付费的做法事实上已经把新闻完全定义为“商品”,这一方面固然是品牌自信的表现,相信依托高端客户的刚需完全可以维持生存;但另一方面也是画地为牢,毕竟今天绝大多数人的信息端口不可能是高端的付费APP。


在平台渠道的霸权地位几乎无法撼动的现实面前,如果不能主动适应社交媒体传播的现实,传统媒体就更没有突围的可能。


几毛或者两元一份的报纸时代已经被微信上信息唾手可得的社交媒体所取代,几百元的订阅费实际上已经把绝大多数普通人拒之门外了。这与新闻的广而告之的公共属性本身是冲突的。因为传播不出去的报道再好,社会意义也是有限的,尤其是当报道的主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之时,商业和公共之间的平衡就应当有一定的弹性。


付费墙政策不是一刀切,毕竟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报道传播出去,让更多的人阅读到,不仅是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一种责任担当,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媒体在商业层面的收益。(记者 蔡浩爽)


某机构媒体从业5年记者:

如果变成一场官司,比朋友圈公审更有意义


我不认可呦呦鹿鸣给《甘柴劣火》一文标的原创,但也实在不必要抨击作者洗稿,大打口水仗。个人认为黄老师全文对媒体行业的判断、宏观整合是有价值的。至于公共利益和信息垄断个中缘结难解,如果这件事变成一场官司也未必是坏事,比晒朋友圈搞公审大会好得多。


首先,我觉得判定洗稿要看发生对象和目的。这件事是发生在个体和机构媒体之间,而不是发生在机构媒体之间或者商业化自媒体与机构媒体之间。“呦呦鹿鸣”是个人微信公众号,且没有经营行为,文章也不是以新闻形式出现的,这个时候媒体不讲新闻的公共属性,反而去追究个人责任,我觉得是非常奇怪的。


其次,跟其他媒体相比,财新的独立信源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所谓“政策红利”。我个人并不喜欢财新的这种付费模式,因为它永远说不清公共利益和信息垄断的边界问题。


第三方面,这涉及到新闻立法的问题,讨论这件事的所有人都在回避这个议题。今天如果有新闻法,一定会规定怎么转载引用是合理合法合规的,这件事情就有法可依。


我认为今天这种关于版权的讨论很好,版权是好东西,只是目前边界比较模糊,媒体虽然有公共属性,自媒体洗稿到底怎么圈定“合法性”,最好是打一场官司,能推动新闻立法就更好了。(记者 蔡浩爽)


某自媒体:

财新像中药,呦呦鹿鸣像肯德基


财新的报道,从产品到内容都对用户不友好,用户喜欢看的是这种故事性的,而不是那种艰深晦涩的报道,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财新像中药,呦呦鹿鸣像肯德基,如果食材一样,用户已经用脚投票了,剩下是食材来源合法性的问题。


中国的自媒体,基本都没有采访权。是否也可以商榷一下,比如是否可以向自媒体付费出售自己的采访内容,包括录音,速记等资料。我们尊重原创的力量,感谢财新的努力。


《甘柴劣火》里大概有十来个素材来源都标注了出处,如果这样也算是洗稿,那任何查资料查研究的过程都可以跟洗稿划等号了。我个人觉得应该把他算成伪原创,他并没有一手资料,他很多东西是根据资料整合的。


这种做法其实很多媒体都在用,比方说某个媒体做了一个很长的一个QA采访,另外一个媒体把采访中比较好的有亮点的一些部分拿出来,加了一些自己的一些评论跟观点,那你说这算洗稿不算?据我所知很多媒体都会做这样的斩头去尾式的比较鸡贼式的报道。


财新把一个公共事件的新闻,做成一个只有少数用户才能看到的付费的内容,这种做法妥不妥当,我个人觉得也是可以讨论的。(记者 唐亚华)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远见》栏目制作人王思远:

引用多少算抄袭,标准有待明确


在我看来,“多方的信息重组加工”是一种智力创作,就像新闻节目的“编辑”一样,不都用的是自家记者的内容,会有自己的编排删减和表述。但核心事实性引用和观点借鉴应该标注。对其他文章引用(包括雷同)多少比例算抄袭?这一标准有待明确。这件事上,在这次事件中微信已经挺了财新,微信方面将《甘柴劣火》一文的打赏退还给了用户。


机制上,财新作为权威媒体,先发不红,但被自媒体引用后C位出道当然生气。背后是他们的阅读高门槛造成的,他们想捕捉最深的那层人、要最高的价值,这条路风险和机会都大。反过来说,没有鹿鸣这次引爆,财新的内容就成了窄门、影响面积很小。


我很赞同一位前辈的观点:“洗稿是门手艺和修炼”“抄袭是文化人丢掉人格的罩门”,前提是洗稿看做中性词。


关于抄袭,著作权法规定得挺清楚的。但在操作中会有好多难题和成本,比如之前说的:我文章在网上发表后,抄袭者洗了一遍比我先发公众号,我就成了抄袭。


不同情况下,侵权也未必不是好事,说几个例子:当年咱们看的圣斗士、七龙珠都是盗版,但没有盗版80后就不知道这些,眼下80后每年在手办、游戏这些领域花的钱,让版权方乐疯了;郭德纲知道网上用户偷录的、盗版的相声音视频很多,他都不维权,因为用更大的知名度能赚比剧场卖票更多的钱,一样的道理。所以,我倒觉得,财新闹这一波,不亏。(记者 蔡浩爽)


【自媒体时代,传统媒体该怎么变】


进入自媒体时代,受众的喜好很明显,传统媒体的坚守也很执着。坚持新闻专业性与追求流量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一些新入行媒体人的迷思,应该怎么做才能既拿得到猛料,又能写出易于传播的稿件?面对版权问题,怎样才是好的处理方式?


中国青年报记者张均斌:

“原创稿没火整合的火了”,这种问题没法回答


最近媒体圈发生的几件事让我十分困惑。我们一直在谈新闻的专业主义,比如下笔要克制、叙事要客观、不要随意下判断……传统媒体一边谨守这些原则,一边眼红着10w+,“为什么你花了大力气采写的报道没火,别人整合的火了?”这种问题该怎么回答呢?无论是“疫苗之王”,还是“甘柴劣火”,都不是我们理解中的专业新闻报道,但确实篇篇成爆款。


受众的喜好其实很明显,传统媒体的坚守也很执着。那这个时代,我们该改变什么?又该坚守什么呢?新闻的专业主义又是什么呢?(记者 蔡浩爽)


Figure创始人兼CEO、前《人物》杂志主编张悦:

要像守护自己财产那样尊重别人的版权


这篇出自前媒体人之手的文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已经是一众自媒体的文章中引述媒体信源“相对规范”的了,至少90%以上的自媒体人的手段比这篇文章更等而下之。


这篇文章仅仅只是露出了冰山的一角,它底下是庞大的因为没有形成爆款或公共议题而未注意到的各种“洗稿”、“抄袭”的恶劣行径。这是我们需要正视的现实,我支持媒体维权,但并不愿意把讨论演变成仅仅对某个个体作者的挞伐。


以我的经验,《甘柴劣火》一文肯定在法律上不会被认定为抄袭,是否够得上“洗稿”,在著作权法上也没有清晰界定,只能靠行业共识,这是可以讨论的。但这么多年,我们恰恰连基本的行业自律都无法形成。


抄袭、侵权甚或洗稿,这不是什么自媒体时代的新问题,自我从业以来,被抄被洗被侵权了15年,这些问题我也像祥林嫂一样说了15年,但实际上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


即便是我现在转行去做短视频和纪录片,依然会遇到各种的侵犯版权的行为。我们做视频成本比传统纸媒还要高很多,但现在不但被各种视频自媒体侵权,前两天,我们拍摄的视频甚至还被国家电视台一档著名的栏目侵权。


今天还有人问我《甘柴劣火》和《看天下》模式有什么区别。我十年前供职的一家杂志名叫《看天下》,当时的主编是林楚方。我们接手《看天下》时,它是有文摘牌照的,但楚方和我都是传统媒体人出身,我们认为之前杂志随便摘取别的媒体作品的方法是极不规范和不合理的。说白了,靠低版权优势发家是不体面的。


我们和其他媒体一家家去谈版权,短时间内签了几十家一流权威媒体的版权库,给到媒体应有的报酬和对媒体版权应有的尊重,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付费购买的版权合作机制。


什么叫尊重版权,我举个例子。当时微博刚出来不久,我们新设立了一个栏目叫作“时话拾说”,每期会摘引一些网友在微博上的言论。即便是这样的摘引,我们每一条也都要求编辑获得授权,我记得是至少一条一百,哪怕十个字也一字十元给足一百。


有一次编辑截稿前编辑临时选了罗永浩写的一条微博,着急杂志下厂未事先获得老罗的授权,事后编辑再去联系时罗永浩在微博上diss看天下没经过他答应就使用了他的文字是垃圾杂志,编辑一开始还觉得很委屈,但我们觉得就是自己错了,没什么好辩解的。除了当天官微道歉,还在下一期出版的杂志版权页郑重道歉,我们在编辑部重申版权规范让全体同事引以为戒。


现在很多重大公共事件已经很少有媒体愿意花代价去做了,除去大环境的问题和限制,还有行业小环境“逆淘汰”的问题,原创能力和版权是任何一家媒体的生命线,我们要向守护自己的财产那样也尊重别人的版权,否则这个行业不会有希望。(记者 薛星星)


Donews主编程贤涛:

故事化、情绪化大行其道,给传统新闻提出新命题


学术对抄袭是有严格定义,但是洗稿是个高级技术活,没有严格标准,很难去严格区别,正因为如此,才能看出作者和媒体的职业操守。


《甘柴劣火》一文,最大的问题是都是引用的二手材料,没有核实,也没有在现场,新闻的真实性要求很难满足,严格来说写的是篇故事。但是整个传播过程,给公众的印象是篇真实新闻报道。而《甘》文开头也提到“本文所有信息,均来自国内官方认可、可信赖的信源,敬请诸君知悉。”除了单纯的文字争议,财新作为严肃媒体给予本文的品牌背书、事实背书严重被忽略,否则该文不会有如此传播力度。


《甘柴劣火》的文章作者之后针对争议给出了一篇回复。但是不管是引用多少财新的内容,都应该再次致谢,而不是谩骂式回复。何况也确实引用不少,而且还是引用财新的付费内容。


这次“洗稿”争议的背后实质是成本和收益之争。每一篇严肃调查报道之后都需要不菲的支出,机构媒体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做出的报道,被人轻易拿走当然不乐意。能引起这么大争议,有职业操守的争议,但背后还是现在严肃媒体生存不易,而很多自媒体通过在严肃媒体的报道基础上再加工而名利双收,是运营模式上的碰撞,而且我们也能看到很多朋友因为分属不同领域而产生不同的观点。


近些年来,类似的自媒体文章一再成为爆款,主要是由于媒体介质发生了变化,受众发生了变化。


PC时代,阅读的姿态基本都是坐着,场景也基本是安静的室内,和传统纸媒阅读姿态和场景有很多共同点,读者能都沉浸在阅读相对需要深思的文本中。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读者很多时候并不是坐着,躺着、走动都有,地铁、商场、走路甚至极端骑车都有,这就对阅读文体提出了通俗化、流畅化的要求。


另外一方面,PC时代,键盘的门槛就筛选出高中文化以上用户了,而移动互联网时代,大量学历层次较低用户开始成为主流,故事化、情绪化自然慢慢大行其道了。


实际上,这也给传统新闻写作提出了新的命题,媒介的变化,原有的新闻写作方式是不是有改进的空间。我们能看到,正是2012中国互联网开始爆发的那一年,平面媒体到达顶峰,然后四五年内一落千丈。(记者 薛星星)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副主编、天津记者站站长张国:

有好的事实好的故事,就一定有市场


财新自从设了付费墙之后,经常给侵权媒体发律师函,我认为财新的做法是一个趋势。严肃媒体生存艰难,媒体要么靠内容付费来获得收入,要么靠把影响力转化成广告投入来获得收入,如果是在一个版权保护比较完备的环境下,严肃媒体应该能活得比较体面。


当然了,公共媒体有时候提供的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这些信息应不应该免费?如果要对信息获取的成本进行分级的话,那些涉及严重公共利益的信息可以免费,比如得到了假疫苗的消息,及时披露这个消息后可以阻止数万孩子接种假疫苗。但《甘柴劣火》一文涉及的信息显然不属于这一范畴。财新在调查事实的过程中前后付出了巨大成本,如果这样的内容都不能付费,可以随意引用,那谁为严肃媒体的调查买单?


媒体行业现在处于特殊时期,再过几年市场可能会更加规范。当然,现在的环境要求把报道写得更生动更吸引人,但不管怎么写,你永远比不上那些不守规矩各处摘抄信息的人,他们的内容更全面,并且因为是“自媒体”可以写得更有情绪。短时间内,读者注意力可能会被这个人抢走,那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向这种人维权。


严肃媒体有它的瑕疵,财新的文章可能写得比较生硬没人愿意看,但这不代表别人就有权随便盗用。有新记者对专业性和流量之间的关系感到疑惑,我越来越觉得有好的事实好的故事,那这样的好报道一定会有市场。新闻业是有标杆的,只要你朝着标杆去努力,永远不会缺流量、缺关注度、缺影响力。


人们倾向于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微信朋友圈这种环境确实不太适合严肃新闻的传播,但如果没有严肃媒体介入,那人们该相信什么呢?严肃媒体有他存在的价值,而且这一价值在未来会逐渐得到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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